一、PE供水管水压试验的一般要求:
1、试压前,管道应用水浸泡不少于12h。
2、静液试验的静液压力不得小于管道工作压力的1.5倍,试验压力不得小于0.80mpa,空压试验不得代替水压试验。
3、水压试验长度不宜超过1000米。对于中间带附件的管段,水压试验段长度不宜超过500米。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压力试验。
4、应检查试压管段末端支撑挡板的坚固性和可靠性。试压过程中,严禁支架设施松动、坍塌。禁止将阀门作为密封板使用。
5、加压宜采用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,当采用弹簧压力表时,其精度不应低于1.5级,量程范围宜为试验压力1.3-1.5倍,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mm。
6、试压管段不包括管道附件系统中包含的水锤消除器、室外消火栓等各种阀门,应处于全开状态。
二、水压试验方法:分为预试验阶段和主试验阶段。
1、在预测试阶段,应遵循以下步骤,满足以下规定:
(1)试压管内压力降至常压,持续60min。在此期间,不能有空气进入管路。
(2)慢慢增加管道压力至测试压力,稳定压力30min。在此期间,如果压力下降,可以注水补充压力,但不能高于测试压力。检查管道接口处及管件是否有泄漏。当有泄漏时,应暂停试压,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,再重新组织试压。
(3)停止注水,补充压力,稳定60分钟。如果60min后压力降至测试压力的70%以上,则预测试阶段工作结束。60分钟后,当压力降至试验压力的70%以下时,应停止试压,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,方可组织试压。